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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协议的生效与变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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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中国西藏新闻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办事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相关最新协议条款本网站有权不经事先通知而予以公布。
15.3本协议条款变换后,如果您继续使用中国西藏新闻网提供的办事,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中国西藏新闻网提供的办事。
十六、【办事的变换、中断、终止】
16.1中国西藏新闻网可能会对办事内容进行变换,也可能会因本协议16.2约定而中断、中止或终止办事。
16.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中国西藏新闻网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的办事:
(1)按照法律规定您应提交真实信息,而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2)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3)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16.3中国西藏新闻网有权按本协议8.2条的约定进行收费。若您未按时足额付费,中国西藏新闻网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中止或终止提供办事。
16.4您有责任自行备份存储在本办事中的数据。如果您的办事被终止,中国西藏新闻网有权并可以不经通知而从办事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办事终止后,中国西藏新闻网没有义务向您返还数据。
十七、【管辖与法律适用】
17.1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17.2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3若您和中国西藏新闻网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7.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便利,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7.5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成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八、【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8.1若用户未满18周岁,则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办事。
18.2未成年人用户涉世未深,容易被网络虚象迷惑,且好奇心强,遇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处理能力,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庇护能力。因此,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本办事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庇护:
(1)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
(2)填写个人资料时,加强个人庇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骚扰;
(3)在监护人或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正确使用网络;
十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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