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隆县坚持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把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庇护督察作为精准的“把脉问诊”和“健康体检”,聚焦督察转办问题整改,以环境优化、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擦亮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底色。
洛隆县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的县生态环境庇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庇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庇护大会,研究安排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庇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整改工作要求,积极认领问题,形成了《洛隆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庇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部完成办结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庇护督察转办案件。(记者 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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